《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在压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其设计和制造中,主要要求是通过压力容器的承压部件材料的选择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仅外形质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虑材料的化学成分、尺寸标准、性能指标和监测方式进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基本的原则是:在代用中要杜绝各种指标不达标材料的应用,严格确保材料质量和达到保证,在技术上代用材料的技术要求不能够低于被代用材料,可以通过多种材料选择方式对材料进行检测和测试。
国家的技术法规是国家为保证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而设立的强制性法规,任何其管辖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遵守它的安全原则;技术标准是推荐性的,规定保证压力容器安全所相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但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应该符合技术法规的安全原则,可以指导压力容器的设计、建造、检验和验收,是压力容器产品建造和贸易中的技术评价平台。因此,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应该是总体协调的,但在作用和其它方面是有区别的。
压力容器的 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之间的相互协调
原则性和工程性:技术法规管辖产品的基本的安全要求;标准除了要符合这些基本要求之外,还要规定在工程上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具体方法和合格指标。技术法规的数量很少,但管辖的范围很宽;与之配套的协调标准会涉及到材料、设计计算方法、成形,焊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内容。
稳定性和时效性:国家的技术法规是国家的行规的一部分,其内容的相对稳定不变对行业的安全管理有利;而协调标准是实现产品安全质量的技术规则,要与时俱进,随时反映行业的综合能力和相应技术的发展。